1、当然本题硬要解释b是对的也可以,甲同意丙租车叫他来楼下车棚推车,也可以试作甲在这一时刻管领控制了车棚的乙车属于无权占有因为甲自己的疏忽没有帮丙进行细致的分辨,即便借车人丙理性而谨慎也容易推错车,这样将乙车出借就可以认为丙是善意占有,那么b就是正确的这道题出题人有些心急,不。
2、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案中,乙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甲乙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现在距离司考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现在是时候准备冲刺了你可以去新华考资去听听课,那里有你想要的资料你也可以直接百度新华考资,去官网下载资料在最后的这段时间里,作为司考人。
3、每年的司考都是考4课三卷客观题加第四卷主观题卷一法理,法制史,宪法,三国法 卷二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卷三民商经济法 卷四为综合,一般情况下7道题,一个简答,5个案例,一个论述简答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案例是民刑商行政和两个诉讼法,商法和行政法每年。
4、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
5、卷三97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裁定执行中止 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定终结执行 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D不予支持该异议 答案D 解析本题。
6、嗯,前三卷全部是选择,每卷150分共450分,卷四是案例题,即主观题,150分,全部600分前三卷的分布都是150单选,1个1分,共50分,5185多选,1个2分,共70分,86100是不定项,1个2分,共30分。
7、第97题,一审判决涉及了利息,就说明在一审中对利息进行了审理,当事人也就进行了相关的辩论,没有违反辩论原则也就是说,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一审判决没涉及,也就没有进行审理,当然没有进行辩论后者一审判决涉及该项,就说明在一审中进行了审理,也就或者至少可能进行了辩论。
8、但根据相关理论,网校认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提示2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留置权例外,即对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权2013年卷三单选第9题考过一道类似的题目,但当年官方公布的答案的观点是“对遗失物也不能善意取得留置权”,今年此题官方公布的答案给出的观点是对以往观点的一个更正。
9、但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03842条的规定,仅著作权人甲享有表演权,录音制品制作者乙和表演者丙均不享有表演权也就是说,某商品的机械表演行为仅须获得甲的许可并向甲支付报酬,无须乙丙的许可,亦无须向乙丙支付报酬故C选项不当选。
10、怎么出这道题的,何况丙骑错了乙的车,哪怕善意占有,也不应该出现乙应当偿还这个说法啊,为法条法理而出题,都不考虑的吗,现在司考的培训还在说这题,没人去想的吗,车是砸坏的,不是正常损耗换新零件我也是醉了,谁来反驳一下我,很凌乱,按这题说法,社会不乱套了。
11、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歌曲红苹果行为,三位一体,属于同时对甲的作品乙制作的录音制品和丙的表演活动的机械表演行为但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03842条的规定,仅著作权人甲享有表演权,录音制品制作者乙和表演者丙均不享有表演权也就是说,某商品的机械表演行为仅须。
12、很幸运,最终成绩卷一108,卷二93,卷三97,卷四72,总分370虽然我有过一些不幸,但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梦想,迈出了第一步,难道这还不幸运是啊,我是幸运的,不过这幸运不是必然的,我重申不是天才,如果是天才,也不需要三十三岁才来参加司法考试,至少也不会只考了三百七十分,呵呵我的。
13、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威海请求权,D不选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14、把上两题的情形用于保管物,保管人对保管物没有物权,不能基于34条行使权利人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但他的占有受保护,行使245条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难道还要看58的乙和8的丙这两个无权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这不是开玩笑吗,街上代人看管自行车的发现有人取错车走出老远了,还要问清楚对方“你是善意。
15、司考卷三主要测试法律实务能力,涵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考生需深入理解法律基本理论规定程序规则及实践操作在民事诉讼法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管辖当事人证据审理及执行程序考生需了解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方法诉讼代表人制度及证据规则,如举证责任证据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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