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长期投毒

  • 关于司考长期投毒的信息

    关于司考长期投毒的信息

    1、而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后,到出现行为预期的犯罪结果前,这么一段时间并不是所有的犯罪中都存在的,具体来说对于某些以特定行为实施犯罪的罪名才有这种可能,比如说投毒杀人,投毒行为终了和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存在着这么一个时间段的而且最重要的区别是,成立中止对犯罪行为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已经发生了;甲向乙的茶水...

    jdl008jdl008 2025.02.19 18浏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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