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型收费的收费标准
车
型
车型吨、座位界定
收
费
系
数
收费费率
(元/车公里)
货 车
客 车
福厦漳罗长
福银
福宁
罗宁
漳龙
福州机场
漳诏
一类车
2吨以下
(含2吨)
7座以下
(含7座)
1
0.55
0.60
0.50
二类车
2吨—5吨(含5吨)
8—19座
2
1.10
1.20
1.00
三类车
5吨—10吨(含10吨)
20—39座
2.8
1.54
1.68
1.40
四类车
10吨—15吨(含15吨)
及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
40座以上
(含40座)
3
1.65
1.80
1.50
五类车
15吨以上及40英尺(含同时运输2个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
3.5
1.925
2.10
1.75
表2: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计重收费的收费标准
车 货 总 重
费 率
备 注
正 常
装 载
10吨以下
(含10吨)部份
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
10吨以上至40吨(含40吨)部份
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
超过40吨部份
按0.045元/吨公里计收。
超过
公路
承载
能力
超30%以下
(含30%)
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部分按正常装载车辆的线性递减费率计收,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
禁止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违者按国家治超规定处理。
超30%以上
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
说明:
(1)车货总重低于5吨(含5吨)按5吨计,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费;车货总重大于5吨,计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2)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计价以元为单位,实行3.49元以下舍,3.50—7.49元归5元,7.50—9.99元归10元。
(3)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①车辆的轴载重量(简称轴重)认定标准:
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
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②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
二轴货车17吨;
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
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1800mm为37吨);
五轴货车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③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二者之间的较小值者作为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4)其他
①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暂行规定》(闽政〔2006〕44号)规定,承运中西部省份进出我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仍按车型分类减征车辆通行费。
②对予以免(减)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载货汽车(军队运输装备车辆除外)行驶高速公路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时,按计重收费的计费标准全额收取通行费。
③对行驶高速公路拒缴、逃费的车辆,按照全程计费金额收取通行费,并加收2倍通行费。
④我省高速公路于2007年5月20日16时起对载货类汽车实行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若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紧急情况下载货类汽车仍按《福建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表1)计征通行费。
福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新政调整,在福州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福建高速收费标准调整,免高速费时间查询,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实行按车(轴)型收费、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按实际行驶路径分段计费等多项收费新政,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现有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
福建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标准
(一)福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2020新规客车分类标准调整
1类客车:车长小于6米,核定载人数≤9人; 2类客车:车长小于6米,核定载人数10-19人; 3类客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核定载人数≤39人; 4类客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核定载人数≥40人;(二)福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2020新规货车分类标准调整
1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 2轴 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 2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 2轴 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吨; 3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 3轴 4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 4轴 5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 5轴 6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 6轴福建高速收费标准
福建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
货车/专项作业车按车(轴)型收费的基本费率为高速公路(非独立桥隧)0.45元/车公里、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平潭大桥)2.00元/车公里、泉州湾跨海大桥和厦漳跨海大桥2.14元/车公里,1-6类车型收费系数分别为1.0、2.4、3.6、4.9、5.3、5.8。(一)普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说明: 普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2020 1类货车:0.45元/公里 2类货车:1.08元/公里 3类货车:1.62元/公里 4类货车:2.205元/公里 5类货车:2.385元/公里 6类货车:2.61元/公里大件运输标准说明: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车辆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0.180元/车公里)的方法计收。
其他补充说明:
1.通行青州大桥的货车,1-4类分别按现有1-4类车标准计收,5-6类及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按现有5类车标准计收。 2.经省政府批准,对ETC、“绿色通道”、集装箱、大中型货运、通行重要通道和城市周边高速公路等有关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具体实施对象和优惠幅度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交规〔2019〕103号)执行。(二)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平潭大桥)货车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说明: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平潭大桥) 1类货车:2.00元/公里 2类货车:4.80元/公里 3类货车:7.20元/公里 4类货车:9.80元/公里 5类货车:10.60元/公里 6类货车:11.60元/公里大件运输标准说明: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车辆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0.80元/车公里)的方法计收。
其他补充说明:对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平潭跨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按批复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泉州湾跨海大桥和厦漳跨海大桥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说明:泉州湾跨海大桥和厦漳跨海大桥 1类货车:2.14元/公里 2类货车:5.136元/公里 3类货车:7.704元/公里 4类货车:10.486元/公里 5类货车:11.342元/公里 6类货车:12.412元/公里大件运输标准说明:
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车辆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0.856元/车公里)的方法计收。其他补充说明:
1.对厦漳跨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按普通高速公路标准收取,安装ETC的9座以下小型客车年通行60趟次以上免收厦漳大桥主桥(海门岛至青礁互通段)的车辆通行费。 2.对行驶泉州湾跨海大桥的安装闽通卡的泉州籍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采用当地政府购买服务、部分通行费统一支付的方式实施优惠。本文来自作者[新儿]投稿,不代表茗璟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nyznz.com/j-ming/143.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茗璟号的签约作者“新儿”
本文概览:表1: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型收费的收费标准 车 型 车型吨、座位界定 收 费 系 数 收费费率 (元/车公里) 货 车 客...
文章不错《福建省高速收费标准》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