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甲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D错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乙未交定金,所以定金合同未生效,AC错本题中,甲乙之间形成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主合同,即买卖合同一个是从合同,即定金合同AC 是考察对定金合同关系的理解BD是考察对买卖合同关系的理解;答案A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的产物,因为第一,社会性质决定着法律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法的本质第二,社会是法的基础第三,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也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同时还可以说,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故选项A错;甲因此遭受的损失谁来承担呢,换句话说,乙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是恶意的啊” 你一定要记住,司考的题目,当老师没表述的条件,统统当作不存在如果你想得太多,会误导自己的当然,这题确实有些让人头疼,很正常建议多听听钟秀勇的课,效果不错的。
2、这个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法律本身强调的是严谨,而出题本身又是主观的在答题时,应当尽量采用通说的观点还有就是,如果题目真的出错了,在司考阅卷时,一般会将该题做为错题处理,即无论选何答案,均给分;与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没有关系,张某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诉讼,即不能诉工商局冻结公司帐款的行为,只能起诉工商局对其的行政处罚行为,法院也只能审查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所以对于冻结帐款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答案ABC 我们网站有历年真题及权威解析,欢迎免费下载祝您好运。
3、对乙与吴某在抢劫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吴某构成抢劫罪,要负抢劫罪的刑事责任乙只对盗窃罪负刑事责任,对抢劫罪不负刑事责任;我也很纳闷,看到这题,怎么b居然成立了,放现实考虑一下,先不论丙是否骑错车,就算丙未骑错车,难道甲借车给丙,过程中车被砸坏了,丙修车问甲拿回钱,这不扯蛋吗,借车出去,突然被砸坏了,还要车主自己出钱给借车的人,怎么出这道题的,何况丙骑错了乙的车,哪怕善意占有,也不应该出现乙应。
4、答案CD 作为人权主体的人包括个人和集体,即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仅是公民以刑法为例,对本国公民的效力与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效力是不同的据此,选项A错误法律在对人的效力上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本国和本国;如果你是参加司法考试的话,那么司考是跟教科书有冲突的,要以司法部的答案为准;答案C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0条,行政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6条,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根据立法法第60条,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立法法第85条,行政法规之间对;有的时候其实是因为对自己不太自信,毕竟就剩下两个答案了嘛,正确率就是50%对50%,可能你觉得a有一些眼熟,就觉得应该选a,但是就是因为对自己不太自信,总觉得自己会选错,所以就选择b,结果a才是正确答案。
5、这个题应该是个错题,是题没出好 根据公司法22条之规定,程序违法是可撤销的决议只有内容违法才是无效的决议如果一定要选一个答案,B比其他3个答案合理些 ABC说的都是程序性违法,同样都是无效,至少B说对的哪个程序是违法的 只能这么考虑了 每年都会有错题,司法部给出的错误答案,这个没。
6、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你,答案选a,是对的,这个这个题目哦,错误的就是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怎么可能成为单位的犯罪主体了,他都没有法人资格他就不是企业,这是矛盾的,所以,他不是企业,法人资格,他就称不上单位犯罪,的主体你说的是c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单位的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是;答案B 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A项和D项符合权利能力的定义,因而是正确的因公民的权利能力仅是一种法律资格,所以权利主体要想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没有权利能力一般无行为能力,但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即答案雷同由于国家司法考试的试卷分主观卷试卷四,笔答题和客观卷试卷一二三,选择题两种,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主客观卷两种情况因此,在司法考试的评卷过程中,根据主客观卷的不同特点,对“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确定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你好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转载请注明:常州茗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司考指南 » 司考答案错误(司法考试一做题就错)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B5编程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