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析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耕牛属于周某借给高某使用的,故周某是耕牛的所有权人小牛属于天然孳息,按照法律规定,小牛应当由所有权人周某取得“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
2、戴某有权在自己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20万元及利息若玉器价值仍有剩余,则张某有权主张,若玉器价值仍有剩余,剩余价值返还李某可以通过拍卖评估等方式实现若玉器价值刚好20万元,则李某与戴某也可以协商用玉器代偿借款戴某张某均无权直接要求得到玉器物权效力优先于债券不等于直接取得。
3、根据物权法第九条,我国物权的变更采登记生效主义,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丁某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当返还故选B这是从丁某手中要回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丁某的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丁某依据生效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出租给叶某,该租赁合同也是。
4、不动产的所有者变更必须以房产部门登记作为要件,如果房产部门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变更,意味着不动产所有权自使就未进行过变更,何谈无权转让,更无从谈及物权法吴某只能向秦某主张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购房款及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5、正确答案是ACD他们的约定为地役权合同第156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所以A是错的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
6、1这里的物权,应该是所有权2约定生效时候成立,你这约定什么时候生效,就什么时候成立不用区分书面还是口头3不矛盾。
7、物权法婚姻法应该都会考到说起考试比重,历来都是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几个基本法的比重最大这几个基本法占据了全部考试的一半物权法婚姻法作为民法的一部分,在民法中的份量也算比较重您还是买几本好一点的复习资料研究吧有的复习资料对各个部门法在考试中的比重都有。
8、怎么出这道题的,何况丙骑错了乙的车,哪怕善意占有,也不应该出现乙应当偿还这个说法啊,为法条法理而出题,都不考虑的吗,现在司考的培训还在说这题,没人去想的吗,车是砸坏的,不是正常损耗换新零件我也是醉了,谁来反驳一下我,很凌乱,按这题说法,社会不乱套了。
9、一考点说明 物权法首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内容及权利行使方式二理论分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的与其他部分区别开来的某一特定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及于建筑物的全部,只能及于其所有的部分该所有权的客体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一。
10、07年物权法出台,只考了10多分,命题角度多从法条本身08年司法考试物权法考了40多分成为当年热点辅导班老师对新法律的意见新法第一年少许涉及,并以法条本身为主第二年加大考察力度,一般以案例等多种性质灵活考察比如09年考察新法食品安全法一题,直接考察食品安全法法条原文。
11、法考改革后,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客观题满分300,主观题满分180新的学习资源,网盘免费分享给你,实时更新,值得收藏法考资源实时更新 链接 ?pwd=2D72 提取码2D72 资源包括2022众合法考重点法条解读2022年瑞达法考思维导图。
12、民诉最近修改了,修改的内容在司考中肯定是重点它同时也关注社会热点,针对执行难的问题,它肯定要出有关执行的题目新民诉法新规定了再审十三条,在08年的司考中它也成了重点我在准备的时候着重看了执行和再审,而它们也是今年司考重点考察对象民诉的三大本我没看过,不清楚写得怎样,所以就不。
13、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两个概念各自的定义特征与关系,关键要对地役权的内容和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加以理解地役权,是大陆法系物权法中一项重要的他物权,指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为使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与相邻。
14、之后我感觉万国的教材你就不用买了,再买一本我说的重点法条解读,这上面和万国的教材基本上差不多但是对法条又详细的解释,看起来方便你现在一定要先看三大本,再看法条4做题要么不做,要做就做真题,我认为五年的真题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物权法改了之后很多答案都不一样了,一定要买。
15、3三卷就是民法民诉法商法经济法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是重头民诉法相对简单,也好拿分,公司法那些的能记多少记多少,考试比例不会太多的4四卷是综合考察,涉及理论法学刑法行政法比较多,刑法行政法以案例分析为主到7月份左右了再买成套的那种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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