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析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三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81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
2、其中单选为第一卷的第1题到第7题共计考察7分多选为第51题到第56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是第91题和第92题两题共计4分第四卷的第1题20分第7题论述题选作的第一问为25分,法理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68分如果考生第四卷第7题选作第二问为43分二法制史11 法制史依然是。
3、本题考核了两个知识点,一是刑法中的打击错误二是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甲乙误把小孩当作兔子打死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处理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二是无过失的成立意外事件但是,本题题干中没有给出甲乙是否存在过失的相关信息,而是从另外一个知识点也考查对甲乙的处理即。
4、这个介入因素是否异常,决定了甲的行为是否与程某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楼主的判断是,这个介入因素是异常的,司机被打了,出于职业素养,不该反击,反击是异常的,那么这个介入因素就阻断了甲的行为与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程某的死亡由司机反击造成,与甲的行为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们知道对于介入。
5、第一百四十六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请看,第146条的说是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第。
6、初级法院只有执行权,但是没有接受申请的权利,该执行权只能是上级下派的执行任务,而不是自身去认可并执行一个仲裁裁决。
7、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答案选B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是三段论里面的一种大前提,该案中甲特意咨询了法院且得到了可靠答案,足以见得他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不应构成故意犯罪但是交通肇事之类的犯罪属于过失犯罪,与违法性认识的关联性较小细细琢磨,相信你能搞懂如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采纳。
8、本题说的是人和法律之间的约束关系是受时间空间限制的,D选项阐述的意思是法律和不可抗力产生后不受约束,明显和题意不符。
9、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
10、解析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由此,A的说法正确,当选民。
11、首先,把基础知识巩固牢固,这就需要诸多的练习题去新华考资找找,有一个很不错的练习方式就是司考真题通,可以模拟会对你有帮助的第二,熟练掌握法条的所有知识,这是司考的关键,你可以到新华考资与大家交流一下司考的经验,会让你受到很大的启发第三,视频音频资料,这样的资料,是提升。
12、首先,学校教材与司考的指导教材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不建议你使用因为它们有很多的东西,司考是不考得它们的理论体系与司考的体系架构是不同的第二,教材方面首推三大本次之,是历年真题要把真题当做经典来围着它转 提高版教材,就是万国的七本还有万国的录音MP3 指南的法条汇编第。
13、标题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经由案例去查考考生对根基的知识观点和理论的主宰情况在卷一的150分傍边,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阐述题纯考法理学,以是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舒国滢教员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人和拼题人,而且照旧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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