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都没说到点上,万国的等于没解释,而且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人觉得所有权人不能行使245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选项都明明说出了“占有”,那么是指245条占有物返还,偏要说是34条的原物返还请求权所有权人怎么就不能对无权占有人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一定要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了呢众合;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威海请求权,D不选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你了解司法考试是不深啊 司考的事实,是看成绩的排名,而不是一开始看到的一本书,得分超过360那么简单每年司法部将控制人数估计的证书通过率约20%,如果有幸通过在的比例位居您的卷面得分排名只有350或更少,部司法卷四主观标准,前三卷的分数,给你加分,所以你可以看到分数高于360的;你的想法没问题,题干确实会导致歧义如果题干略改为甲下楼把车推出来给丙,但由于甲乙车太像导致甲推错了,那么这个题abcd就毫无疑问了这个题的问题就在于他把错误的形成归结在了丙的身上,导致丙的善意占有没那么正义,假如题干稍微改动把错误推到甲的身上,那丙的善意占有就名正言顺了从。
司法考生最新阅卷信息是,前三卷很难,第四卷会防水2012年司法考试资料可以免费下载,请看我的用户名huaxia600 欢迎您,位于北京,首都的品质2012年最新的司考课程需要到3月份才有;这是个赔偿顺位的问题啊,海难救助费用优于船员工资 人身伤亡 港口规费受偿没有海难救助 船就没有了 一切损失的赔偿无从谈起,更不要说抵押权了,所以救助费用是船舶优先权中首先受偿的部分海商法22‘23条。
你好甲的代理人乙受到诱骗,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这与乙是无权代理并不冲突所以甲既有基于无权处分的追认权,又有基于诱骗的撤销权;卷三97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裁定执行中止 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定终结执行 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D不予支持该异议 答案D 解析本题。
把上两题的情形用于保管物,保管人对保管物没有物权,不能基于34条行使权利人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但他的占有受保护,行使245条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难道还要看58的乙和8的丙这两个无权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这不是开玩笑吗,街上代人看管自行车的发现有人取错车走出老远了,还要问清楚对方“你是善意。
司法考试12年卷三3题
1、应该能过,我前三卷估分270,并没有保守的估分,第四卷感觉应该可以及格,毕竟大多数都答对了,觉得自己应该能过我去年是基本没看书,就把讲座系列的民法跟刑法看了一遍就在家玩了,也考了350,今年虽然考的也不爽,但比去年是好多了,尤其第四卷所以,觉得如果今年通过率跟去年持平的话能过你。
2、司法考试前三卷考试形式都是选择题,共100道题,根据2011年司考出题情况共50道单选35道多选15道多选 其中卷三考试内容为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3、怎么出这道题的,何况丙骑错了乙的车,哪怕善意占有,也不应该出现乙应当偿还这个说法啊,为法条法理而出题,都不考虑的吗,现在司考的培训还在说这题,没人去想的吗,车是砸坏的,不是正常损耗换新零件我也是醉了,谁来反驳一下我,很凌乱,按这题说法,社会不乱套了。
4、您好,根据钟秀勇的说法,现在司考中的民法题难度加大,2012年有10来道题答案有问题就本题而言,可以按排除法来做题 1排除C贡,因为甲不知情,债务的转移通常是由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不是这种情况,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甲违约,甲公司根本不知情,不可能。
5、A选项,甲明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乙的停车位而占有,所以甲是恶意的无权占有人,A选项正确B选项,由于甲丙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丙取得停车位的使用权,丙对甲而言是有权占有,因此丙并未侵夺甲的占有,故甲对丙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由于乙才是停车位的所有人,甲是。
法考12年卷三59题
司考考试试卷分为四卷,每卷150分第一卷法理,宪法,法制史,经济法,三国法,职业道德 第二卷刑法,刑诉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民商法,民诉法 具体部门法分值每年有变化,但是主要的民商法刑法民诉刑诉经济法,行政法分值占很大比例。
嗯,前三卷全部是选择,每卷150分共450分,卷四是案例题,即主观题,150分,全部600分前三卷的分布都是150单选,1个1分,共50分,5185多选,1个2分,共70分,86100是不定项,1个2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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