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 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 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 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追问 亲,答案呢 追答 你搜2011司法考试真题上面画横线的就是答案答案好找,要找出里面那些事经济法的才废事,分得很散要一题一题看我把单项不定项都找;但对于纯粹经济损失合同法第113条中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就是纯粹经济损失,按以下规则救济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的,合同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纯粹经济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违约侵权损害赔偿,但受可预见规则限制2当事人之间无合同关系的,原则上,受害人不得对加害人;此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甲钢厂承担提供不合格钢材的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判决甲钢厂承担民事责任,即使如此,甲钢厂并不是本案的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原被告时,应当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而不是以民事责任的承担作为标准,因为在民事诉讼中,毕竟还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货币的作用表现为1担当物权的客体公民法人除能对一般实物享有物权外,还可拥有货币,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2充当债权的支付工具这是货币最主要的作用买卖之债中的价款劳务之债中的酬金借贷之债中的款项以及侵权赔偿违约赔偿等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只要有侵权行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过错不是其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丁制作挂历虽然经过丙的同意,但是丙并不是鸟巢这一作品原件的著作权人,无权处分原件的著作权,因此丁没有得到合法授权,而未经著作权人乙的许可将鸟巢制作成挂历销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著作权侵;而更为合适的是,对但书与特殊规定进行考查与司法考试题量大考点多客观化的特点相吻合 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对“但书”与“例外规定”不加倍小心在意呢? 例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三第58题多选题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守约方的请求不;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两种责任形式,它们的竞合,体现着当事人对竞合的责任要作出选择然而因这两种责任在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诉讼时效责任形式以及对第三人的责任诉讼管辖等诸方面均不相同,因此责任的选择异常重要责任的选择不同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严重影响对受害人利益。
由此可见,规定是“一方可以起诉”,而不是“一方可以就协议起诉”也就是说,调解协议未经法院确认程序确认的,没有强制力,没有强制力的协议,不必起诉,双方可以就争议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起诉关于协议未经确认无效的规定,见调解法第33条“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可以自协议。
以前述出租车与货车相撞,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案为例,货车方是基于侵权行为向受伤乘客承担侵权责任,依侵权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出租车方则是基于违约行为向受伤乘客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依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不同的责任方式计算出的赔偿数额不一定等同补充责任有;20120618 司考真题疑问民诉 3 20120703 如果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但没有申请司法确认,又去法院起诉,可以的 18 20131204 民事诉讼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重要方式其中民事诉讼的参与人不 20120916 民法,司法考试,侵权责任的试题 更多类似问题 为;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因此B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太绝对了,不选如果以后你或者你的朋友还需要司考资料的话,可。
答案AD 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种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法律规定包括法定之债和严格责任A项违反行政法,D项违反劳动法之规定,均可产生法律责任B项写信揭露纪录片造假,有可能合法,也有可能侵权,但由于报纸未刊登,不会对相对人造成损害,故不可能产生法律责任而C项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79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认为构成共同侵权因为都有过错,并且其过错结合起来造成侵权,属于直接结合因为直接结合是很难划分过错大小的,所以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承担连带接任。
教唆帮助侵权是当然构成共同侵权的,就像刑法里面的教唆犯帮助犯当然构成共犯一样法律不过是把教唆和帮助两种常见的共同侵权形式单另写出来了而已,并不是不构成共同侵权至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有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是要在法庭上举证质证来证明的,所以监护人当然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出庭只有先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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