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一申请再审的条件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注意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
今年8月31日通过了民诉修正的决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执行程序这也将是明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对新法的考察一般以新内容,记忆为主,不会很难,但要注意新旧。
2010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讲义,司考民诉命题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处于参加之诉的原告地位,注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本诉的原告申请撤诉时的处理意见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在法院准许撤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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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清老师讲的好杨秀清老师著名司考辅导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授课严谨认真,讲解条分缕析娓娓动听思路清晰,渗透性方向性极强,使学员顿悟民诉的体系和重要的考点,从容应对司法考试,颇受广大考生喜爱,被誉为“民诉第一人”郭翔的民诉法,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讲了十年司考,深入浅出。
每个老师都各有特点戴鹏老师,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司法考试资深专家,戴老师善于研究司法考试命题特征,剖析命题规律,视角新颖独到,使考生备考更具针对性,授课风趣幽默杨秀清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著名司考辅导专家,杨老师授课严谨认真讲解娓娓动听思路清晰。
民事诉讼法第260261条关于涉外民诉程序中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规定,同第217条的规定基本相同,建议考生可放在一起掌握 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
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
第242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考点协议管辖 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305条 解析本条是关于涉外民诉中协议管辖的规定,主要掌握与国内协议管辖。
同时,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可以寻找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的讲座或公开课进行学习专家们通常会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结合案例分析,使得理论学习更为生动有趣且易于理解专家教授们在课堂上的内容大多包含考试重点难点解析,对于备考民诉司考非常有帮助其次,除了听讲座外,还可以结合教材和司法考试。
民法李建伟,刑法韩友谊,民诉杨秀清,刑诉汪海燕杨雄,行政法林鸿潮,三国法杨帆,理史宪陈璐琼45表,没那么多理由,还是要看个人,这几个确实讲得都还不错,无论条理呀重点什么的,重要的是语音语速语调也也舒服,也是总结了很多人的经验贴,大家比较公认的以下是我对您的司考的建议信息均来自,华夏。
2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3 对当事人诉讼费用的减免缓问题 4 对某些重大疑难问题的处理 5 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延长诉讼期间的处理 三民诉裁定适用范围 把握概念中的关键词裁定的概念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或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对于所发生的程序问题所作出的认定民事。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4关于离婚案件根据民诉意见第18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一所涉及的法条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必须到庭”是这么几个法条1民诉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督促程序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中涉及到的分值不高,但是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我们还是要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掌握 第191条#160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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