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不少考生在复习中采用题海战术,认为题做多了,手熟了,自然能提高案例分析题的答题速度,知识点也应该不会有遗漏,但却忽略了答题方法和技巧的总结,结果“事倍功半” 2 搞不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交待的各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陷入一片混乱 3 看懂了题目。
2、第三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虽然,司考不考政治,但是,综观历届司考卷四的题型,特别是在论述题型分值增大的形势下,设有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知识点例如2004年的高度提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过程在创造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在司考中的灵活应用二司考高分卷四之心理篇 卷四案例分析题很多,分。
3、司法考试结束后,我整理出整整一袋笔记,几乎都是她自己归纳的对比记忆列表许多法律条文之间都可以联系记忆比如,在“证人出庭”这一前提下,可以将三大诉讼法的异同点归纳成一张列表,背诵时就省力很多总结和归纳的能力会让你事半功倍二心态要放平静 我是从6月开始准备司法考试的,整个准备时。
4、看完一章和做完相关的真题后,并听完讲课之后,回过头把这一章的主要知识点做一下梳理,总结常考点和难点同样,按照这个思路来复习其他学科,虽然说慢一点,但是效果非常好五 司考信心和情绪 大家一定要在一开始复习就要树立必过的信心在复习的过程,特别是在做题目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情绪的波动。
5、强烈建议你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班杨帆老师的课,绝对属于低投入高产出的部分5法律职业道德与司法制度10分比较容易拿分,也是必须拿分科目复习的后期看重点法条和讲义6经济法40~50分看资料中总结出的重点法条,复习真题,是花费时间最少最好拿分的部分经济法复习总结还是多看法。
6、在量刑这一块,除了一些重要的量刑作为考试的内容之外,在卷四当中还有可能考查的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些犯罪处罚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在广大考生复习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引起很大的疑虑刑法规定的400多个罪,完全要把这些罪都记住是不现实的从司法考试来看都考也不可能的在刑法分则当中所规定的绝对。
7、司考卷四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法律实务司考卷四作为司法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另一部分是对考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察一综合知识考察 司考卷四的综合知识考察涵盖了人文社会各方面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8、使用干电池的机子,这样可以带上充电电池轮流播放司法考试录音资料要系统 尽量一个部门法听一个班的,不要对一个法听好几个老师讲的,或者都不是一个学校的老师,每个人思路不同,多听了一来时间耗费太多,二来影响自己的思路,得不偿失以上是众多司考朋友经过不断的经验教训所总结出来的。
9、第三阶段背诵冲刺阶段大约一个月1早上背1小时卷一,睡前1小时诉讼法 2突破自己不好的科目在10天左右完成3冲刺课基本2天一个科目,自己每个科目花810小时串一遍知识点 4每周花4天来练习卷四,每个案例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以上最好是能在8月底结束 第四阶段考前调整易错点专门。
10、弄明白司考都考什么东西,两天考四卷,前三卷选择题,卷四论述和案例其实还有好多细节性的东西,在参加过司考的人来说是常识,在新手看来很费解每个部门法,分章节复习听课记下笔记总结做题,背诵每个部门法这样走一遍,把基础扎牢固刑诉法和刑法民法是难点和特大重点真题分类解读。
11、卷四包括各科的案例题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理的论述题讲这个是让大家明白每卷到底考什么,好安排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第四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本阶段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梳理历年真题,并且将知识点进行对比最后一个星期,查漏补缺,对错题来一次分析和总结经过这四轮的来回复习巩固,相关的知识点就会慢慢。
12、准备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需选择合适的教材市面上有多种辅导书籍,部分专门针对卷四案例分析部分提供详细讲解与分析以下几本书建议参考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指南法学专家编写,全面梳理考试内容,提供大量案例分析及练习题,助你掌握分析方法与技巧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真题与详解。
13、多做真题和模拟考题请一定不要怕案例分析其实就是考那么几个主要知识点只是因为一下子分散了,要自己来整理归纳比较头痛我个人认为考前做模拟题,研究真题,再加上平时对各科学习的复习,如果是对每个概念吃透了,那么来答案例分析题一点都不难,反而我觉得前三卷的选择题难而且往往案例分析题的。
14、经济法 6天 三国 10天 卷四6天 论述3天 第三轮 要用1个月的时间, 把老师的讲义好好看一遍 ,仔细总结总结, 再好好的做做历年的真题,做真题 要按照卷一卷二卷三卷四这样来做,严格按照考试的 要求自己,模拟一下考试的感觉,熟悉熟悉综合试题的 做法,为上考场大好基础。
15、甲乙所犯绑架罪属于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理由是虽然侵犯了赵某小孩的人身权利,但是没有造成钱某的担忧,没有侵犯也不可能侵犯到钱某的人身自由与权利,当然也不可能勒索到钱某的财物,所以是绑架罪未遂甲乙在误以为绑架小孩为钱某的孩子时,其主观认识和客观行为并不一致,即由于客观。
16、只要你把大学时代学过的那些教材以及司法考试的相关法条好好复习,我想也就够了我们为什么要看辅导教材,主要是想省时间,偷懒,那些辅导教材的所有知识都来自于那些教材,任何一个知识点在教材中都可以找到,只是你可能不善于归纳和总结罢了 对于那些辅导班,笔者也是持同样的态度,基础好的考生或者有时间去复习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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